研究生院-关于开展第二批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3-02 浏览次数:

关于开展第二批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

 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的通知》(赣教电传字〔202023号)文件精神,鉴于正式开学时间尚未确定,研究生课程继续开展线上教学,结合各培养单位的教学需要,现启动第二批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申报工作。

一、申报范围

此次申报范围为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设且未参与第一批线上教学的研究生课程。

二、线上教学注意事项

1.平台选用。任课教师在超星尔雅平台上传课件和相关电子资源,布置学习任务与作业。鼓励任课教师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,引导学生错开高峰期学习线上课程资源。

2.课程直播或课堂讨论。配合超星尔雅平台,任课教师可选用微信、QQ、腾讯课堂或钉钉等平台进行文字、语音或视频进行课堂直播或课堂讨论,需提前通知研究生课程教学方式。

3.使用超星尔雅外其他平台(软件)开展线上教学的,由各培养单位组织任课教师通知研究生并保存相关教学记录。

4.任课教师进行线上教学、指导时,一定要结合教学任务和培养计划开展,关心同学、积极工作,不要探讨与教学无关的事情,不要发表与教师身份不符的言论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申请流程。参照第一批线上教学申报工作,严格按照表格格式填写《疫情期间第二批线上课程教学安排统计表》于35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科(何雯洁)。

2.线上补课。本次申请参加线上教学的课程,若与原课表安排相比,学时有延误的,任课教师与研究生协调线上教学的补课事宜,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,任课教师保存相关教学记录。建议超过32学时的课程开展线上教学,避免学校正式开学后由于教学资源、时间等原因影响课程正常开展及教学质量。

3.提前开课。本次申请参加线上教学的课程,若期望提前开课,由任课教师与研究生协调线上教学的时间等事宜,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,任课教师保存相关教学记录。

4.已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,若采取考试的方式,待研究生返校后组织考试,将线上考核成绩作为平时成绩,综合线下考试形成本门课程最终成绩;采取课程论文的考核方式,任课教师直接布置课程论文,考试成绩待学校开学研究生正式选课后录入,考试相关材料开学后汇总至研究生秘书处。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线上教学的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。其他未尽事项参照《关于做好新学期延期开学研究生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》(赣农大研发〔20208号)文件精神执行。

特此通知

附件:疫情期间课程教学安排统计表(第二批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)

 

研究生院(研工部)

2020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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